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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员的进阶之路

关于加密货币的主要信息

基于不同底层资产的稳定币

加密货币是什么意思?一文读懂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英文:Cryptocurrency,又译密码货币,密码学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货币是数字货币(或称虚拟货币)的一种 。比特币在2009年成为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这之后加密货币一词多指此类设计。 自此之后数种类似的加密货币被创造,它们通常被称作altcoins。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

关于加密货币的市场规模、应用国家及增长驱动

IMF The crypto ecosystem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challenges

2、加密货币主要种类

全球前10大加密货币

3、加密货币应用地区

根据Chainalysis的研究,目前加密货币采用程度最高的国家集中在南亚、中东、非洲等发展中国家,TOP5为越南、印度、巴基斯坦、乌克兰、肯尼亚。

原因很简单,这些国家的央行信誉和银行体系相当脆弱,因此国民寻求更安全的价值储存方式。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P2P转账,可绕过资金流动管理、 私人钱包可作为一种离岸银行账户来储存财富。

除了上述因素导致的资产替代,低效的支付系统、有限的高门槛的金融服务也让居民更愿意使用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应用国家分布

3、加密货币市场增长驱动

1.稳定币的引入

稳定币本质是一种具有“锚定”属性的加密货币,目标是通过锚定某一链下资产(通常为美元等法币或者其他价值稳定的资产),与其保持相同的价值。主流稳定币采用了不同的锚定机制维持价值稳定,其中最常见的是用链下资产做抵押,或采用算法通过套利机制调节供需关系。

由于具有为加密货币市场带来稳定性的作用,2021年稳定币的总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是一年前规模的五倍,日均交易量持续攀升。

基于不同底层资产的稳定币

2.智能合约的引入

以太坊作为区块链技术2.0阶段的应用,与比特币的最大区别在于引入了智能合约(满足一定条件时自动执行合同的计算机程序)。通过以太坊的solidity语言可以创建高级的智能合约,不同智能合约能够互相调用、获取数据,实现多层嵌套、信息统一传递。这一技术推动了Defi(去中心化金融)的发展,并使得区块链的应用范围拓展至仲裁、审计、域名、物流、医疗等非金融领域。

Solana的发展则得益于以太坊为代表的公链网络拥堵、交易费用高昂等问题日益严重。

3.Defi爆发式增长

作为基于以太坊的去中心化金融应用,Defi借助智能合约实现交易、借贷、ABS、保险等传统金融活动。核心价值是提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例如省去了传统交易所需要实名开户、出入金、做市商双边报价等环节。

Defi市场规模自今年开始攀升

4、加密货币在中国

2017年以后比特币在中国的应用规模骤降

目前在中国参与加密货币及NFT相关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DCEP呼之欲出。央行从2014年起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2019年末DCEP开始试点,应用场景以满足国内零售需求为主。截至2021年10月8日,试点场景已超过350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1.23亿个,交易金额约560亿元。随着陆续在10+个城市及2022北京冬奥会场景试验,未来几年内有望普及。

加密货币有哪些?十个主流加密货币盘点

加密货币有哪些?十个主流加密货币盘点

2013年由Vitalik Buterin提出,是现时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Vitalik想建立一个基于分散式区块链的平台运行Smart Contract(智能合约),这个平台称为Ethereum(以太坊)。Ether是在Ethereum平台上运行程序时缴交费用的媒界,与BitCoin希望成为日常使用货币的定位有很大分别,另外几个重大分别包括:Ether的发行量是无上限的,Ether采用的是PoS (Proof-of-Stake),而BitCoin采用的是PoW (Proof-of-Work)关于加密货币的主要信息 。

BitCoin Cash 比特币现金

2017年BitCoin社群里激烈讨论为了增加BitCoin每秒钟能够处理的交易量,到底应该采用Segwit (Segregation Witness,隔离见证)还是2x(将区块容量提升到2MB)。BitCoin Developer偏向Segwit,但BitCoin团体中有人认为2x才是正确方向,不理会BitCoin Developer的建议,2017年8月坚持从BitCoin的区块链中硬分叉 BitCoin Cash出去,每个区块容量为8MB ,而且没有采用Segwit。

Ether Classic(以太经典)

2016年6月,Ethereum平台上的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被骇,导致价值5000万美金的Ether被转移到另一个分身DAO。因为区块链上的交易一但写下就无法修改,部份Ethereum的用家认为应该透过Hard Fork(硬分叉)让被骇的Ether回到原本的帐户。于是Ether硬分叉为两条区块链,原有的链(即没有还原被骇的Ether)上的Ether被称为Ether Classic,还原了被骇的5000万美金Ether的新链称为Ether。

LiteCoin 莱特币

2. BitCoin用SHA256作为Hash function,LiteCoin使用Scrypt (一种Memory hard function),目的是令普通人也可以用家用电脑参与掘矿获利,打破BitCoin现时由ASIC/FPGA垄断的局面。

XRP 瑞波币

XRP是为了方便银行跨国转帐而开发出来的加密货币,上限1000亿个,但无需掘矿,全部由Ripple公司创始人一开始时创造出来,其中800亿个被赠送给Ripple Labs,当中500亿个流出到市场。与其他加密货币不同,Ripple的nodes network并不开放让公众参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短短一个月之内Ripple从不足0.3美金升至超过3美金,升幅之大时间之短甚至超越BitCoin。

Monero 门罗币

Tether (USDT) 泰达币

与所有其他加密货币不同,USDT与美金的值是挂钓的,1USDT应该刚刚好等于1USD,虽然现实上往往有几个%的差距。只有Kraken exchange能将USDT兑换成USD 根据Tether白皮书,每一个USDT背后都有一个USD支持,而这大笔美金现金是存于一间香港公司Tether Limited. 使用USDT而非USD有几个好处: 节省汇款到各大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手续费; 节省存款入交易所的时间等。

BitCoin Gold (比特币黄金)

2017年从Bitcoin区块链硬分叉出来的另一款加密货币,与Bitcoin/Bitcoin Cash最大不同之处为没有使用SHA256.而使用了Equihash algorithm,目的跟Litecoin类似: 避免算力过度集中于部份拥有ASIC的人的手上; 另一特点是,每掘下一个区块之前都会调节掘矿难度,而Bitcoin/Bitcoin Cash则是每2016个区块(大约两星期)才调节一次难度。

一文读懂加密货币的主要监管模式

独家 深度

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

证券监管

2019年1月15日,马来西亚“POS令”(The 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Prescription of Securities) (Digital Currency and Digital Token) Order 2019)生效,扩大了《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CMSA")中 "证券 "的范围,以涵盖数字货币和加密代币。自此,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和加密代币的发行,如果不是由任何政府机构或中央银行发行或担保,并符合规定的标准,须经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批准。符合以下规定标准的数字资产将被视为证券:

a. 在数字货币的情况下-

b. 如果是通过ICO发行的加密代币,该代币将属于证券的定义范围:

期货监管

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的加密资产必须是BAPPEBTI批准的列在Bappebti’s Schedule of Crypto Assets列表中的种类(⽬前批准了229种),BAPPEBTI对加密货币的批准标准如下:

联合监管

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中,作为“证券”(securities)的一种类型是“投资合同”(investment contract),构成“投资合同”需要满足Howey Test的四个条件:

(1)资本投入;

(2)投资于一个共同事业;

(3)期待获取利润;

(4)投资者不直接参与经营,仅仅凭借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

美国《大宗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 9, CEA)赋予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监督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合约的场内与场外交易。对于一些虚拟货币而言, CFTC可以将其作为大宗商品的一种加以监管。在2017年10月,CFTC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的初级读本》,阐明CFTC将虚拟货币视为大宗商品,与SEC将虚拟货币视为证券之间不存在矛盾。

沙盒监管

沙盒监管起源于英国。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4年7月开展了“项目创新”(Project Innovate),旨在促进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企业的金融创新,制定了“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文件并于2016年5月推出。随后,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纷纷采用此种模式。

专门监管

日本是世界上率先对数字货币专门立法监管的国家之一。为应对虚拟货币监管要求,日本修改了《支付服务法》,专门增加“第三章之二,虚拟货币”,要求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人员必须在日本金融厅完成登记注册,并建立与其他金融机构类似的内控制度、记录保管制度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否则就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诉。

根据《支付服务法》第二条第5项的定义,“虚拟货币”是指:

(1)可以向不特定的人使用的财产价值,用以支付购买、租赁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价款,也可以从不特定的对方购买和出售,并可以通过电子数据处理系统进行传输;

(2)财产价值可以与上一项中指定的财产价值进行交换(以不特定的人作为相对方),并且可以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组织进行转移。

简言之,虚拟货币是指可以不特定的人作为付款方式使用的,不以货币计价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和以太币等。如果某种虚拟货币属于上述定义的范围,则应当适用《支付服务法》,必须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进行贩售。

所谓“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根据《支付服务法》第二条第7项的定义,是指从事下列经营行为的人:

(1)买卖虚拟货币或将某种虚拟货币交换为其他虚拟货币;

(2)前述(1)所列行为的中介人、经纪人、或代理人;

(3)与前述(1)、(2)所列行为有关的用户资金或虚拟货币的管 理人。

如果虚拟货币不属于上述《支付服务法》的定义,则出售或发行虚拟货币依然可能还受到证券监管和预付支付监管。若支付给货币持有者的利益是基于货币发行者的收益,并且分配比例是按照货币持有者的所有权比例计算的,则这种虚拟货币可能属于投资基金。货币发行者要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的相关规定。若虚拟货币是用作发行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对价,则虚拟货币可能被视为“预付卡”,并受相关法规的约束。

禁止监管

虽然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区块链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先进的区块链产业体系。但是中国把虚拟货币排除在区块链产业体系之外,以明令禁止的形式对其监管。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该通知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包括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同时,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数字货币,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包括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